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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員工支持團體活動實施辦法
一、目的:
(一)透過對教學、行政工作心路歷程之分享,得到情緒的舒解與經驗的交流。
(二)透過團體的參與,讓教職員相互支持,擴大支持網絡,並聯繫感情。
二、實施方式
(一)時間:非上班時段皆可提出申請。
(二)地點:由主辦單位自行決定之校外場地。
(三)對象:本校教職員工及家屬。
(四)人數:每次10人以上。
(五)活動內容:辦理教職員工每學期心靈成長團體、經驗分享團體等相似性質團體活動。
成果照片
一、行政老師支持團體聚餐
二、教師支持團體外出活動
三、 期末全校性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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