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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立人文國民中小學
校園安全管理程序 |
1.目的:
為維護本校校園安全、安寧,防範意外事故發生,確實執行本校校區門
禁安全管制。
2.範圍:
凡學校行政權責所及之區域均屬之。
3.定義:
3.1.安全巡查:查察有無危害校園安全、安寧之情事。下班後各單位水電管制情形。車輛出入、門禁管理狀況。
4.權責:
4.1總務處環境安全組含新光保全:負責校園安全維護之執行。
5.內容:校園安全維護、車輛出入管制
5.1安全維護措施:
5.1.1校區同盟路大門廿四小時開放,供人員及車輛進出,由駐衛警察負
責管制及維持交通秩序。
5.1.2校區各側門管制時間:AM07:40開,pM20:00關,由當班值班負責開關。
5.1.3 AM08:00時實施門禁管制後凡本校人員要進入各棟樓層,需經核准登錄身份或憑識別證方能進出,以確保校區內之安寧與安全。
5.1.4凡持有本校車輛停車識別證者,方能進入停車場停放。
5.1.5校園內原則不准任何車輛駛入,但校外之車輛如係洽公或送貨、參訪、施工,經申請核准後,使得進入校區內並依行政人員指示停放。 5.1.6上、下班時執行交通指揮管制以保障車輛進出之安全。
5.1.7物品進出含車輛載送時,必須接受校門口警衛室查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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