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平日衛教宣導

平面海報

 

 

校刊宣導

   

    

通知單

宜蘭縣立人文國民中小學 腸病毒宣導單張

一、    腸病毒簡介

    腸病毒屬一群病毒的總稱,分為人類腸病毒A、B、C、D型,其中腸病毒71型被歸類於人類腸病毒A型。在所有腸病毒中,除了小兒麻痺病毒之外,以腸病毒71型最容易引起神經系統的併發症,感染腸病毒71 型後,常出現的症狀如下:

  1. 發燒時間較長:常超過3天,體溫可超過39℃。
  2. 幾乎都有手足口症狀:在手部、足部、口腔後方、膝蓋、臀部等部位出現針頭大小紅點的疹子(水泡)。
  3. 容易有中樞神經併發症:如嗜睡、持續嘔吐、肌躍型抽搐(類似驚嚇的全身性肢體抽動)、意識不清等。

二、    腸病毒傳染途徑

  腸病毒可以經由糞口傳染,或經由接觸病人的口鼻分泌物、飛沫、及皮膚上潰瘍的水泡等途徑傳染。病毒的傳染常因青少年(學童)或成人自外面帶回,經由接觸或飛沫方式感染家中幼童所造成;也可能經由接觸無症狀帶病毒感染者,或病人的口鼻分泌物(咳嗽、打噴嚏飛沫),或吃進被含有病毒之糞便所污染的食物而受傳染。玩具也常是幼童間傳染的媒介,尤其是帶毛的玩具,因為死角多,提供病毒藏身的機會,容易在幼童把玩咬弄之間,讓病毒有機會經由口鼻進入人體而感染。

  感染腸病毒後,在症狀出現之前幾天就具有傳染力,此時在感染者咽喉與糞便都可發現病毒存在,在發病後一週內,口鼻分泌物所含之病毒量達到最高,此時期之傳染力強,而經由腸道排出病毒的時間可持續數6至8週,甚至長達12週之久。

三、    腸病毒症狀

潛伏期(從感染到發病的期間):2到10天,平均約3到5天。

    腸病毒可以引起多種疾病,其中很多是沒有症狀的感染,尤其隨著年齡增長,症狀愈不明顯,有些感染者只有發燒或類似一般感冒的症狀,有時候則會引起一些特殊的臨床表現,常見的症狀包括手足口病、疱疹性咽峽炎,臨床上還發現有無菌性腦膜炎、病毒性腦炎、肢體麻痺症候群、急性出血性結膜炎、心肌炎等。手足口病患者會在手掌、腳掌、膝蓋與臀部周圍會出現稍微隆起的紅疹,疹子的頂端大多有小水泡,口腔也會有潰瘍,腸病毒71型引起的疹子則較為細小,如針頭大小紅點般,有時不易察覺。疱疹性咽峽炎患者大多會發高燒,在口腔後部出現水泡,然後很快地破掉變成潰瘍。

四、    以下情況請立刻就醫

  1. 有嗜睡、意識不清、活力不佳、手腳無力應即早就醫,一般神經併發症是在發疹後2到4天會出現。
  2. 肌躍型抽搐(類似受到驚嚇的突發性全身肌肉收縮動作)。
  3. 持續嘔吐(非因進食刺激喉嚨而引起須特別注意)。
  4. 持續發燒、活動力降低、煩躁不安、意識變化、昏迷、頸部僵硬、肢體麻痺、抽搐、呼吸急促、全身無力、心跳加快或心律不整等。
  5. 無發燒,但手、腳出現紅疹、口內長水泡,仍有可能是患病表徵。

五、    預防腸病毒

  1. 腸病毒是經過糞口傳染,請勤用肥皂洗手,特別是用餐前,保持手部乾淨。
  2. 注意環境衛生及居家環境良好通風。
  3. 儘量避免出入擁擠之公共場所,或與疑似病患接觸。
  4. 注意營養、均衡飲食、運動及充足睡眠,以增強個人的免疫力。
  5. 幼童(尤其3 歲以下幼兒)感染腸病毒後,有較高比率併發腦炎、類小兒麻痺症候群或肺水腫等嚴重症狀,因此幼童之照顧者或接觸者應特別注意個人衛生,在摟抱、親吻或餵食幼兒前,務必更衣洗手,避免將病毒傳染給免疫系統尚未發展成熟的嬰幼童。
  6.  若幼童經醫師診斷疑似感染腸病毒時,除依醫師指示治療外,最好讓病童在家休息至少一星期,不要參加任何活動,以避免傳染他人。

六、    其他注意事項

  若您的孩子有發生疑似腸病毒、手口足症、皰疹性咽峽炎,此關係到本校是否須停課,請務必立即就醫,並電話連絡本校老師或健康中心。

   

 學校電話:03-9773396 健康中心電話:03-9773396 轉149

 

   

學校內部網頁訊息宣導

   

2. 監督孩童洗手狀況

   

3. 每週五教室全面漂白水消毒

  

   

   

4. 疾病發生時啟動停課機制

   

5.  依照規定填寫表單

學校傳染病監視作業注意事項

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

一、洗手環境

1.於洗手台放置洗手乳或肥皂、乾淨毛巾或擦手紙。

2.教導學()童正確洗手步驟,學童皆能正確執行。

3.衛教學()童正確洗手時機,學童可正確回答及落實。

二、衛教宣導

1.向學()童與家長宣導正確腸病毒防治知識及「生病不上學」之概念。

2.張貼宣導資料。

三、環境清潔與消毒

1.使用有效之消毒藥品,且能正確配製500ppm漂白水。

2.定期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,並製作清消紀錄。

四、防疫機制

1.每日注意學()童健康狀況,建立學()童健康監視記錄。

2.瞭解縣市之腸病毒疫情與停課通報機制並依循運作。

3.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1003月修訂發布「托兒所、幼稚園及小學教()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」落實防疫工作。

4.配合縣市政府查核,並提供相關衛教、健康監視及環境清潔與消毒等紀錄。

   

 

  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chooln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